Yahoo! 奇摩關鍵字也在幫 Google Analytics 打廣告就對了

話說,剛剛在小睡睡這邊看到,直覺就想到以前這篇….

那時候我還在唸,「bix 自從被 Yahoo 買走以後還是掛著 analytics 不放,原因想必不用多做說明了吧」,結果事隔半年,bix 不只依然故我現在還放著 Google Analytics,連 Yahoo! 奇摩關鍵字廣告的網頁也被爆破在放 Google Analytics…

這意思,應該比半年前我說的「原因想必不用我多說」更明白了吧。話不用說太白,看的懂的就是看的懂了 :p

ysm

Crossing the Chasm – 跨越鴻溝

Crossing the Chasm的圖像上一次看這本書,是 1999 年的事情了。

當時行銷課的老師,和我們聊行銷 4P 的時候說,許多人發現在高科技業這一套行不通。於是 Geoffrey Moore 提出了他的理論和行銷策略,打進許多科技公司的內心深處,這本書在當時也被科技業界奉為聖經。

有趣的是,雖然這本書在其它國家大紅大紫,在國內卻賣的不太好。臉譜翻的中文本「跨越鴻溝」現在已經找不到了。反而是他的第二本書,「龍捲風暴」中文版賣的嚇嚇叫,受歡迎程度遠比 Inside the Tornado 在國外還要好。或許,這也和國內國外科技產業所處的供應鍊位置有關吧。

最近突然想到這本書,重新抓起來看。隔了八年,許多想法都不一樣了,裡面的內容有的也不適宜網路文化,但是人們對待「不連續的創新」的心態還是沒有改變。這本書這次看了很久,短短兩百多頁看了我接近兩個禮拜。常常只是一個小段落,或是一個案例,就讓我合卷沉思許久…

不知道這本書將來還會不會再看第三次。如果真有這麼一天,不知道那時候我想從這本書得到的是什麼?

為什麼創業家應該搬到「創業聚集地」去?

這標題有點繞口。不過這篇文章是翻譯 Paul Graham 的「Why to Move to a Startup Hub」。這幾天工作狂症狀再度發作,連睡覺都在工作,實在覺得這樣下去不好,應該轉換一下心情。所以把這篇文章拿來翻譯看看,如果有缺失的地方還請各位先進不吝指教。

另外,根據 Paul Graham 在這邊說的,他歡迎文章被翻譯成其他語言,但是希望能夠把譯文網址給他。但是我不知道他的聯絡方式。如果有的人,請讓我知道一下。感恩!

那麼,以下譯文開始。

在我上一次演講結束的時候,其中一個幹部立刻站上台來發表即席演說,反駁我的論點。這在以前是從未發生過的。我只聽他說了幾句話,不過我已經了解,我說的什麼讓他感到不滿了:「新創公司如果搬到矽谷去會表現的比較好。」

這場會談是辦在倫敦的。而大部分的聽眾似乎都是英國人。所以告訴他們應該搬到矽谷去聽起來就很帶有國家主義的味道;這個機車的美國人在跟他們說,如果想成功你們就得搬到美國去。

事實上我沒有看起來那麼「美國」。我雖然當時沒有說,但是我是在英國出生的。而就像猶太人也不忌諱說猶太笑話一般,我不覺得我跟英國人講話需要特別注意外交辭令用語圓融。

事實上,新創公司如果搬到矽谷表現的會更好的說法,跟國家也沒有關係。即使我在美國我也這樣對其他新創公司說。Y Combinator﹝譯註:該作者創辦的創投﹞每半年就從東岸換到西岸,而在東岸的運作總是到波士頓。而即使波士頓是美國﹝包括全世界﹞第二大的「創業聚集地」,我們也依然會跟新創公司說,你們最好搬到矽谷去。如果在波士頓這種情況成立,那在世界上其他任何一個角落都應該成立。

這和都市有關,而不是國家。

而且我想,我可以證明我是對的。甚至大部分人也都應該會同意。很少人會說,在哪裡開一家新公司根本無關緊要 ─ 等於是說在創業聚集地開公司不會比在一個小農業村莊裏面有優勢。大部分人都可以看出,在一個創業聚集地,各種創業的基礎建設都比較完備的地方,會有大量創業的知識累積、也會有眾多的創業家聚集,在這種地方創業會比較有幫助。如果你想說從倫敦搬到矽谷不會比較好,那等於是在說從英國農業小村莊搬到倫敦不會有幫助一樣。

而我們說都市的差別,是說等級的差別。每個知道的人都會說,矽谷的新創公司比波士頓好。而且在矽谷的新創公司也會比世界上任何一個地方好。

我知道我說這個話有點利益衝突的味道。而且新創公司如果搬來矽谷也可能會透過 Y Combinator。但是我們投資過的美國公司也都可以證明,我對他們說的話是一樣的。

當然,我並不是在說,每個新創公司都要搬到矽谷才能成功。只是如果所有其他條件都一樣,越好的創業聚集點會讓新創公司表現的更好。但是許多不一樣條件的考量可能都會有影響。我並不是說已經成家的創業者都應該舉家遷徙半個地球。這樣子對創業者的干擾可能更大。

移民面對的困難也是留在原地的一個好理由。處理移民問題就跟募資一樣,雖然不是最重要的事情,但是偏偏它就是會佔住你所有的注意力。新創公司沒辦法負擔多少這種注意力的分散。過去我們投資的一家加拿大公司,花了六個月仍然沒辦法順利搬來美國。最後他們也只好放棄,因為他們沒辦法承擔花這麼多時間而不去開發他們的軟體。

﹝如果有另一個國家想要做一個創業聚集地來和矽谷競爭,那麼第一個他們應該考慮的也許是提供特殊簽證給創業家。美國的移民政策是矽谷的最大弱點之一。﹞

如果你的新創公司和某個產業聯結特別緊密,那麼也許你應該待在那個產業的中心點。一家關於娛樂事業的新創公司可能應該設在洛杉磯或是紐約。

最後,如果有金主已經承諾,只要你留在原地就金援你,那麼也許你也不應該遷徙。尋找投資人並不容易,通常你不應該放棄已經確定的募資條件去搬移。

事實上,創業集散地最大的優勢之一,或許就是投資人的素質。矽谷的投資人顯然就比波士頓的更有野心。我一次又一次的看到,波士頓投資人注意到我們資助的公司之後,卻因為反應速度太慢,而被西岸的投資人搶先一步。在這次波士頓的 Demo Day,我也特別說,因為這種情況每年都會發生,所以如果你們看到喜歡的公司,最好儘早提出你們的條件。雖然如此,一個月內情況依然再度發生:一家 Y Combinator 投資的公司,他們的 founder 只認識西岸某創投不到一個禮拜就接受他們的投資。而波士頓的創投認識這個 founder 數年了卻沒有採取行動。當這家波士頓的創投終於了解發生什麼事情以後,他們的生意早就談妥了。

波士頓的投資人會承認他們比較審慎小心。有些人會說這是基於悠久北方謹慎的傳統。但是事實真相可能沒那麼好聽。波士頓投資人比矽谷投資人更謹慎的理由,就和芝加哥的投資人比波士頓投資人更謹慎的理由一樣。他們並不那麼了解新創事業。

西岸的投資人的大膽並不是因為他們是魯莽的牛仔,或是當地天氣特別好讓他們生性樂觀。他們大膽是因為他們知道自己在做些什麼。他們是屬於在滑雪場滑最困難坡道的一群滑雪者。大膽是創投的精隨之一。創投事業之所以能取得豐厚的報酬,並不是由於嘗試不賠錢,而是在於增加買到強棒公司的機會。而最好的公司剛開始看起來都滿冒險的。

就好像 Facebook 一樣。Facebook 最早是在波士頓開始的。波士頓的創投本來最有機會,但是他們拒絕了。所以 Facebook 就搬到矽谷去,然後在那裡募資成功。拒絕他們的這位波士頓創投,現在也承認,「這個決定也許是個錯誤。」﹝譯注:根據最近微軟投資 Facebook 的估價來看,Facebook 市值大約是 150 億美金﹞

照以往經驗來說,大膽的總是贏家。如果西岸投資人的野心遲早會反咬他們一口,那這一口也來的太慢了。矽谷至少從 1970 年代就開始領先波士頓。如果真的要說報應,那也許可以說是當年的網路泡沫。但是從那以後,西岸只有把領先差距拉的更大更遠。

西岸的投資人對於他們的大膽野性信心十足。至於東岸的則不然。如果有人認為東岸的投資人這樣做是因為比較謹慎,那麼他們應該看看這些人知道自己發現的公司被西岸創投搶先入股的抓狂反應。

從另一個方向來說,創業聚集地也是一個大市場。市場也有集中的特性。即使現在交易員可以在任何地方交易,他們也喜歡群聚在幾個都市裡面。很難說在投資案裡面,面對面接觸產生的效果有多少,但是不論多少,這都不是新科技可以取代的。

如果走在大學路上,時機剛好的話,你可能會聽到五個不同的人在談創業的投資案。事實上,這也是為什麼 Y Combinator 每年要花六個月在波士頓:一年到頭都聽這種事情太累了。但是雖然老是聽到一樣的東西可能會讓你厭煩,但是如果這件事情剛好就是你想做的話,那麼也許你就該到這個地方去。

我最近才剛跟一個在 Google 做搜尋的人聊天。他認識很多 Yahoo 的人,所以很適合比較兩間公司。我問了他為什麼 Google 的搜尋做的比較好,他説,並不是 Google 特別做了些什麼事情,而只是 Google 對搜尋懂得多太多了。

這也是為什麼在矽谷的新創公司絡繹不絕。新創公司是很特別的事業,就跟切割鑽石一樣特別。而在矽谷這種創業聚集地,他們懂這門事業。

全文完

[Note] At here Paul Graham said that translations are welcomed but he wishes to receive a note so he can add a link. However I don’t have his mail so I can’t contact him. Please let me know if you have his contact information.

Yahoo! 奇摩難道要去香港上市了嗎?

Well,大家都知道,經濟部商業司有個可以查詢工商登記的地方。當年找到「科高」也是多虧這個查詢網站。今天下午一時好奇,想翻查一些網路公司登記的營業項目不曉得都列些什麼。順手打「雅虎」下去查,跟以前一樣有很多其他阿里不打的公司用「雅虎」登記公司名稱。沒想到這時候突然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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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點這裡看大圖) 啥?Yahoo! 奇摩什麼時候變成「香港商雅虎資訊」了?而且英文名稱還是「YAHOO! TAIWAN HOLDINGS LIMITED」,是 Yahoo! 奇摩轉型當控股公司了嗎?@_@ 應該是被不知道哪個怪香港人註冊的公司名吧?當下立刻點下去看登記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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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點這裡可以看大圖) 哇塞,還真的耶。連公司地址都和正牌的「雅虎國際資訊」一樣,而且「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姓名」也確實是… !那現在的 Yahoo! 奇摩網站,在台灣到達率超過98%,到底是「雅虎國際資訊」呢,還是「香港商雅虎資訊」才對?誰搞的清楚?

其實哪一個才對我也不太 care。我比較好奇的是,他們這樣轉變的背後意義是什麼呢?之前我曾經聽說過一些公司,為了處理勞退舊制和新制的問題,乾脆成立一個新公司,把舊公司的員工「解雇」,再由新公司重新 hire 這樣。可是雅虎奇摩在之前並沒有這樣做,反而是現在改頭換面變成香港公司,不禁讓人直覺聯想… 難道是準備趁香港股市正熱,到香港上市嗎?

當然這只是我的胡亂猜測。但是如果是真的,這一著可也真不錯。反正現在恆生指數熱成這樣,眼看著阿里巴巴這種網站都可以在香港上市當天立刻漲三倍,本益比超過 100 倍的時候,大股東跟著眼紅心動恐怕是難免的。只是,這個猜測到底是離譜到不行,還是稍微沾到一點邊,就只有天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