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廿四,劉自然與廣大興漁船

最近,廣大興漁船事件特別讓我想起了五二四事件。我想在這一天,也許應該來回想一下五二四事件的經過,看看五十幾年過後,五二四與廣大興兩案之間,有多少讓人覺得「似曾相識」之處。

1957 年 3 月 20 日,當時「中美」尚未斷交,台灣依然有美軍駐軍。當天夜晚,一名少校劉自然在台北陽明山美軍宿舍外被槍擊死亡。開槍的人是美軍上士雷諾。雷諾旋即遭到逮捕,但是在要移送地方檢察署的過程中,被美軍憲兵阻攔,表示雷諾具有外交豁免權,台灣無權審理。於是雷諾由美軍憲兵帶回。

案件審理過程中,雷諾表示是劉自然偷窺他太太洗澡,他出外巡視遭遇劉自然襲擊,因此他開槍自衛。然而台灣警方調查認為有諸多疑點,例如劉自然出現在案發現場的原因,他遺孀的證詞和雷諾截然不同。雷諾供詞的開槍地點也與劉自然陳屍地不符。加上雷諾案發後的供詞反覆又有矛盾之處,都加深了台灣人民對雷諾的疑慮。

結果在案發約兩個月後的 5 月 23 日,美軍軍事法庭宣布雷諾無罪釋放,而且不准上訴。並於當日讓他搭機遣送回國。消息一出,群情激憤,輿論沸騰。第二天 5 月 24日,各大報紛紛以頭版報導並且社論譴責。當天上午,劉自然的遺孀更到美國使館前舉標語抗議。許多支持與同情的群眾紛紛加入,圍著美國使館的人群越來越多。到了下午,現場的情緒越來越激動,有人開始翻閱使館圍牆,有人開始朝使館內投擲石塊,最後群眾衝入大使館內,砸毀大使館內不少物品與家具。

事情案發過後,美國向當時的總統蔣中正強烈抗議,蔣中正撤換了警務處長、憲兵司令等三名維安官員。並且向美國政府道歉,賠償了使館的一切損失。

五月廿四,在台灣歷史上是重要的一天。這一天,爆發了台灣第一次大規模的反美示威遊行。也在這一天,台灣人的美國夢破滅了。美國並不是維護正義的代表,他的利益也不會與台灣的利益一致。這一天,也再次象徵中國並沒有站起來。即使是二次戰後的戰勝國政權,在本國領土上還是沒辦法保護國民不受外人暴力攻擊。甚至連主權的象徵 – 司法裁判權都沒有。

近來廣大興漁船的事件,不斷的讓我想起了劉自然。洪石成和劉自然一樣,都是升斗小民,不是什麼聲威顯赫的大人物。台灣漁民在海上被菲律賓等國家欺負,就像當年駐台美軍欺凌台灣人一樣,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只是在特定的時空下,爆發指標性的案件,群眾激情一下子被撩起。於是台灣人民輿情洶湧,群眾想要一致對外,但是政府卻始終被美國壓在五指山下。[1]

事隔五十幾年的兩個案子,是不是也給你「似曾相識」的感受呢?

無論是當年飽受美國 CIA 支援的兩蔣政權,還是因為美國討厭兩蔣所以扶植的 DPP,其實都是喝著美國奶水長大的啊。真正要說的話,台灣政壇沒有什麼台獨派親中派,只有親美派啊。

誰還記得五四運動?

今年,社會輿論和媒體文筆再一次的忽視了當年五四運動。社會輿論的焦點都在林益世的恐龍法官官員要導入央視新聞上面了。誰還記得五四?[1]

在指責媒體不重視五四以前,也許我們應該先回頭想想,五四是什麼?五四為什麼重要?五四背後代表的是什麼精神?

五四運動已經是九十幾年前的事了。如果就廣義的五四運動來說,應當包含在五四以前許多文化人倡導的新文化運動。當時的背景,雖然清朝政府已經被推翻,但是北京政府始終萎靡不振。日本等鄰國依然步步進逼,國內工商業仍舊難以發達。知識分子憂急心切,認為需要從更本源的深處推動社會改革。最後的爆發點,在一次戰後的巴黎合約上,中國權利喪盡。不只要不回山東德國租界,對日本二十一條條約無法廢除,甚至只象徵性的拿回一些天文儀器。於是從鴉片戰爭以來累積近八十年的國仇家恨一次爆發。

1919 年五月四日,由北大學生起頭,學生運動匯集於天安門走向街頭。北京政府雖然試圖鎮壓,但是學生運動和訴求廣受社會大眾同情。全國各地的學生紛紛響應,甚至引發全國性的罷課罷工罷市。工人不上班,學生不上課,商家不開市。兩個月後,群眾一心,巴黎和會的中國代表不敢在合約上簽字承認。

五四當時的學生領袖,後來許多人都位居要津。諸如羅家倫、傅斯年、羅隆基、聞一多、瞿秋白、周恩來等人,都曾在五四中著墨甚深。

可以說,五四運動是由愛國政治觸動而生,最後也為政治所用。

新文化運動追求的是文化上的解放。五四運動追求的是國家主權的解放。由新文化運動起,當時人們企望藉由群眾的啟蒙而達到個人自由和國家強盛。五四運動則無疑是當代政治運動的高點。影響所及,無論國民黨還是共產黨,都以中國危亡的號招要求群眾自我犧牲成就黨國大業。影響所及,日後國共鬥爭上,也間接促成他們在日本侵華的議題面前,只能暗鬥,名目上卻必須張著反日大旗。

在文化上,進一步延續從康有為開始的拋棄傳統包袱的路線。倡導「德先生」與「賽先生」的五四,在群眾思想西化上成為重要的推進器。「打倒孔家店」和「推倒貞節牌坊」開始出現,魯迅《狂人日記》所謂的「仁義道德吃人」論調也約略同時登場。我們甚至可以說,五四運動為五十年後的文化大革命鋪下了路。

五四時代的人們都無疑都是一時的精粹。五四運動產生的動力,逼迫整個時代大步前進。或許道路和作法未必完全是正確的,但是在政治和文化上影響近百年歷史的運動,卻不是任何人可以磨滅遺忘的。

文化,是社會力量的根源。台灣能夠有今天的繁榮和祥和的社會,也是得力於先人的文化底蘊。如果我們持續選擇遺忘文化的根源,不斷忽視社會的精神泉源,那麼離失去現在的繁榮樂利也不會太遠了。

[1] 有趣的是,幾家大報裡面,唯一一家社論提及五四的反而是廣被蔑視的旺中。

死刑,是一種尊重

秦朝末年,因為稅賦和勞役過重,人民苦不堪言。偏偏秦朝律法用刑又極為嚴苛,老百姓簡直沒有活路可以走,只好起來造反。群雄並起,最後由劉邦率領的軍隊首先進入關中地區,攻陷秦朝的首都咸陽。他召集了關中地區的父老,當眾宣布:

「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誹謗者族,偶語者棄市。吾與諸侯約,先入關者王之,吾當王關中。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餘悉除去秦法。諸吏人皆案堵如故。」

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約法三章。於是「秦人大喜,爭持牛羊酒食獻饗軍士」,「唯恐沛公不為秦王」。從此劉邦得到了關中人民的鐵桿支持。即使後來他和項羽之間的戰爭屢戰屢敗,但是蕭何仍然能夠源源不絕的供給他兵丁和糧草,就是因為有關中大本營當後盾。

值得注意的是,秦朝各種繁雜的刑責免去以後,最簡化的法條首先就是「殺人者死」。傷害竊盜其次。殺人償命的道理,從古至今已經深入人心,成為群眾的一種單純共同信仰。

廢除死刑是近年來的一個熱門話題。許多政治人物或人權組織有各種廢除死刑的理由。包括冤獄、包括生命是由上帝賦予的宗教理由。這方面的言論已經汗牛充棟,不需要我多加引述。不過對於支持死刑的人來說,最常聽到的說法是「廢除死刑,就沒有充分的嚇阻效果」。這方面我非常不同意。

良好的政治,法律不應該是拿來威嚇人民的。而是要教導人民,使他們能夠分辨善惡,明白羞恥。行為上就不致於有大偏差。「法正則民愨,罪當則民從」,單純的威嚇是沒有效果的。但是,雖然刑罰的威嚇沒有效果,我仍然認為死刑有他的積極意義。

死刑是最後最後,最終極的一種尊重。

死刑,是對受害者以及親屬的一種尊重。這不是以牙還牙、冤冤相報的報復。而是讓他們明白,雖然他們遭受了無法彌補的傷害,但是加害者無所遁形。社會依然有公理,人間仍舊有正義。

死刑,是對加害者的一種尊重。這不是威嚇他們「你如果 xxx 你就要死喔」。而是剛好相反的,讓他們明白,犯了罪便有代價-重罪就有高昂的代價。無人可以例外。

死刑,也是對社會的一種尊重,讓社會大眾安心。傳達的訊息並不是「因為犯人都殺光了,所以社會安全了」,而是「犯重罪的人,依然有極高的代價要付」。社會可以沒有包青天,體制依然能夠運轉,使正義得伸,公理昭彰。

也許千百年以後,社會逐漸轉化,所謂的「高昂的代價」不必然需要是死刑。許多支持廢除死刑的言論也是這麼說,認為可以用其他刑罰來取代。但是「法不制眾」,法律是需要依照社會人情而訂立的。如果司法的刑度不符合社會的期望,那麼社會群眾就不會有「公理昭彰」的感受。在這個時代,答案是很明確的。除了死刑以外,沒有其他更具有象徵意義的刑罰。

除此之外,死刑也是對我們自己的一種尊重。對許多推動廢除死刑的人士來說,執行死刑的政府就彷彿在大馬路上光著身子拿長矛弓箭的土著一樣可笑又落伍,支持死刑的心態更像異教徒一樣十惡不赦。他們不尊重不同的歷史文化,也不尊重不同的價值觀和宗教信仰。所以我們更需要尊重我們自己。

所以我雖然不特別支持死刑,但是我非常反對推動「廢除死刑」。

死刑,是起碼的尊重。對受害者,加害者,和社會大眾如你我都是。

盲目支持國貨的同時,你在害你愛的國家,和你愛的公司

常常聽到一些諸如「xxx 是 100% 的國貨,所以我要多支持」的論調,或是「ooo 是敵國的產品,你買這個幹嘛」的指責。

愛買什麼產品,當然應該看產品好不好用,符不符合需求,不是嗎?如果只是盲目的買國貨,那生產國貨的廠商還需要進步嗎?不用的,他們只要不斷生產低品質的商品賣給這些「愛國的消費者」就可以了。誰還需要力求上進呢?再說,以現在各行各業細分的程度來說,世界上有幾個國家可以全部自給自足呢?

讓我們看看當年秦朝的李斯怎麼勸他老闆的吧。

必秦國之所生然後可,則是夜光之璧不飾朝廷,犀象之器不為玩好,鄭、衛之女不充後宮,而駿良駃騠不實外廄,江南金錫不為用,西蜀丹青不為采。所以飾後宮充下陳娛心意說耳目者,必出於秦然後可,則是宛珠之簪,傅璣之珥,阿縞之衣,錦繡之飾不進於前,而隨俗雅化佳冶窈窕趙女不立於側也。

臣聞地廣者粟多,國大者人眾,兵彊則士勇。是以太山不讓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卻眾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無四方,民無異國,四時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無敵也。今乃棄黔首以資敵國,卻賓客以業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此所謂「藉寇兵而齎盜糧」者也。
夫物不產於秦,可寶者多;士不產於秦,而願忠者眾。今逐客以資敵國,損民以益讎,內自虛而外樹怨於諸侯,求國無危,不可得也。[1]

還是李斯說的最有力啊。

買國貨沒有錯。但是如果國貨本身東西不好,還要盲目支持國貨的話,那就是愛之適足以害之啊。

[1] 《史記‧李斯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