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acom 狀告 YouTube,求償十億美金背後的問題

Viacom 上次才要求 YouTube 移除大約十萬支盜版影片,被公認為是為了在跟 YouTube 談判的過程中增加籌碼 (因為 Google / YouTube 早就和其他幾家出版者敲定 deal 了) ;現在則是一狀告上法院,聲稱自己的版權影片在 YouTube 上面被瀏覽了超過十五億次,並且要求大約十億美金的賠償。

這不只證明當初 Mark Cuban 說的並非空穴來風,官司也點出了另一個很弔詭的問題:數位千禧法案,是不是該修正了?根據 DMCA,GooTube 當然可以大方的宣稱,他們完全符合法律規範。而除非 Viacom 能夠舉出強而有力的證據,指出 GooTube 確實有惡意犯行,否則官司要打贏不見得容易。

但是這種方式,對大公司都不見得合理了,對個人出版者 / 影片製作者來說怎麼辦呢?他們有能力自己上 YouTube 日以繼夜盯著看各種上傳影片,來確認自己的出版品沒有被盜版嗎?我自己就丟了不少其他人創作的影片上去啊 (羞)。那他們的權益怎麼辦呢?難道他們可以跟華納音樂一樣,自己跑去跟 GooTube 談一個 deal 出來嗎?想也知道不可能嘛…

不過單純就技術上來說,要 GooTube 去分辨各個影片是否創作者自行上傳、或是取得合法授權的上傳,實在是不太可能的事情。這也是 DMCA 產生的原因。不過,把這種成本用這樣的方式轉嫁給使用者,合理嗎?

網際網路發展了這麼多年,灰色地帶的草莽氣息從來沒少過。或許也就是因為這樣,才充滿著追夢的人們,與各種光怪陸離的現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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