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離譜的東西,砍劈是一定要的。
剛剛有點累有點煩燥心情不好,剛好看到六先生說到「Skype『發明』了免費電話,但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網路創業都是在玩『應用』,包括跟著Skype走的,或許有自己成功的機會,但已享受不到當初『發明者』的45億高價的果實。」
我差點忍不住笑出來。 Skype 發明了網路電話啊?要不要查一下 H.323、SIP (rfc2543) 這些什麼時候出來的?想紅,標題要講的聳動我知道,但是這樣欺騙小朋友是不對的嘛。VoIP 這個產業早在 dotcom boom 的時候早就樓起樓塌過了,當年一堆題材熱到翻的 VoIP 公司,怎麼不說他們是「價值 45 億美金的『發明者』」?Skype 出來是什麼時候的事情了?真的搞不清楚的話,為什麼不查一下 VoIP 的歷史是什麼時候開始的?
是是是,我知道,你說的是 skype 是第一個「發明者」,而不是第一個「創始者」嘛… 當時忍不住在 comment 裡面也說的很明白了,skype 成功有很多因素,如果真的寫一篇專文分析,其實也是可以造福很多創業者的。何必這樣用「蘋果日報式」的標題下結論呢? … 真的是,還是那句老話,想紅,標題要下的聳動沒人怪你,但是堆砌名詞欺騙小朋友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