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本來叫古厝。
話說去年 (其實是上禮拜) 在附近亂晃找晚餐吃的時候, 無意間發現一家
超好吃的平民美食餐廳。就在信義路和復興南路交叉口附近, 7-11 旁邊,
店門口大概長這樣子:
本來只是想填飽肚子的我們, 喝了一碗四神湯以後驚艷無比。馬上決定
多去幾次把菜單上的盡量都叫過一回。menu在此:
第一次去的時候吃了花生素粽、碗粿和四神湯。強推四神湯, 一級棒。
害我們後來一個禮拜內去了三次…
店內擺設:
店家資料在此。
可以託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臨大節而不可奪也。
你的廣告做的有效果嗎? 你找到有影響力的人了嗎? 你接觸到你的目標顧客了嗎?
前幾天, 就在一場同學聚餐之後, 走在路上我被發了一張傳單。對於傳單, 我一向有發就收, 讓別人早點回家也是好事情。這年頭收到的傳單, 通常十之八九都是房產推案的。這次收到的傳單卻讓我眼睛睜開了一下…
素食餐廳? 而且不是一般的素食餐廳, 是那種辦桌請客婚宴喜酒走向的的素食餐廳。拿到傳單的時候, 我腦海中第一個反應是: 台灣的素食人口比例有多少? 我不知道答案, 但是從我身邊的朋友圈中推測, 我懷疑不到 10%。
當你請人在路邊發這種傳單的時候, 收到的人對素食有興趣的人有多少? 更何況他們不見得是請客辦桌的人。請客的主人才是這種餐廳的目標顧客吧?
換個角度想, 為什麼要在大馬路旁邊發這些傳單呢? 為什麼不去佛光山、法鼓山、慈濟會館之類的地方, 針對來往的人潮發放? 這樣是不是多少命中率還會高一點?
而且, 他們收到傳單, 就算不是他們自己請客, 他們的交友圈中是素食者的比例應該也會比較高吧? 由他們替你宣傳的話, 不是會比較省事嗎?
這些, 才是對你的事業有 “影響力” 的人吧?
以前曾經聽人說過, 新創事業常犯的最大錯誤之一就是花大錢做盲目的廣告。現在我好像比較能體會這句話的涵義了。
今晚回到家的時候,我看到位子上有一封信。收件人是我。
拆開一看,發現是普通的廣告信,隨手就準備要丟到垃圾桶。
突然眼角一瞥,耶,不對?收件人怎麼是 XX 國際資訊 OOO 收?
我想了幾分鐘,實在想不出哪邊我曾經填寫過我的就業資料,除了我的信用卡公司和證卷交易商。但是不管他的資料從何而來,這種感覺都很不舒服。彷彿詐騙集團在撈個人資料然後準備騷擾一樣…
濫的行銷廣告手法,比不做行銷廣告更差。這種做法給人的感覺,只會比所謂的 Interrupted Ads 更糟。因為後者只會強迫對方看廣告,前者卻會讓人有壓迫的威脅感。
你希望你的客戶變成敵人嗎?不然為什麼用這種方式做行銷?
從 Web 2.0 style 網站大紅、併購風潮群起以後, 許多人都在討論
Web 2.0 是否會泡沫化、以及 web 2.0 的型態和當年 dotcom boom
的時代有什麼差異。
WSJ 有一篇有趣的文章, 可以參考看看:
Is ‘Web 2.0’ Another Bub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