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的變相加稅

最近比較忙一點,常常不在家裡,白天出門深夜回家。

昨天晚上,家人跑來問我:「明天你可以幫忙丟垃圾嗎?」
我:「ㄟ,不行ㄟ,我明天出門晚上才會回來。」
家人:「糟糕,看起來明天大家都不在家。不過垃圾沒人丟哪…」

這段對話聽起來很熟悉嗎?很多家庭裡面或多或少都應該聽過類似的對白。我們之後怎麼解決就是另外一回事情了,不過想到就很幹啊 -_- 為什麼我丟垃圾就一定要買專用垃圾袋?為什麼我買了專用垃圾袋以後,還被規定一定要在幾點幾分到哪裡才能丟垃圾?這根本是變相加稅 (垃圾袋的 $$ 和丟垃圾的勞役) 嘛… 為什麼我每年除了繳稅、丟垃圾還要多付錢?為什麼我就算付了錢,想丟垃圾還必須要每天空出一個固定時段才行?簡直是把市民的時間當作不用錢。難怪台北市老是二流都市沒有機會進步…

喔喔喔,我完全可以想像台北市政府會怎麼說。「加稅?沒有啊!使用者付費嘛。再說,我們也沒有強制民眾要丟垃圾啊。只不過你亂丟垃圾我們會罰你、跑出去郊外挖洞埋垃圾我們也會罰你。啊對了,如果你不丟垃圾、垃圾囤積在家裡導致惡臭影響鄰居,我們也會罰你喔。」

是啊,好一個使用者付費。最好我平常沒有繳稅啦。啊其他縣市的居民怎麼就不用付費了?當然我知道這種「變相加稅」的論調一定不新鮮,應該八百年前就有人說過了。但是這次我又被踩到痛腳,一定要幹一下的 -_-

我記得當年專用垃圾袋推行的時候,台北市幾乎沒有反對聲浪。是現在的民眾太好騙好欺負了嗎?=_=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