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最紅的大概是王又曾了。不過,我真的不太懂。
王又曾回來有什麼好處?證明正義得雪公理昭彰嗎?還是把人帶回來就可以追回不法所得了呢?那是不是把他帶去遊街示眾以後,吊在菜市場門口讓人丟垃圾,大家心情會比較暢快?
其實如果理智一點想,對於那些受害者來說,王又曾抓不回來或許也好。首先他在外面跑路花費既高,又沒有任何收入可以持續支撐奢糜的消費;其次以他的所做所為,這樣落跑敢接濟的人也不多,反而只會成為黑白道眼裡的肥羊,每個人都上門勒索分一杯羹。等到山窮水盡窮途末路的時候,就真的會成為金庸小說底下,林平之對余滄海說的:
「我不來殺你!讓你既無手臂,又無眼睛,一個人獨闖江湖。你的弟子、家人,__我卻要殺得一個不留,教你在這世上只有仇家,並無親人。」
__王又曾年紀已經老了,身體好不好我不知道。但是就算身體再硬朗,想來也不會耳聰目明到哪裡去。自己的事業版圖也已經如黃梁一夢傾頹殆盡,雖然妻妾子女成群,但是相繼反目之後,身邊已經只有一個黃金世英相伴。這種景象難道不像林平之詛咒的實情嗎?
如果把王又曾抓回來,他在牢裡吃的有保障、睡的又安穩,雖然在牢裡難免被欺負但是事情鬧太大的話還是會上新聞滴,獄方當然也不敢讓他被欺負太兇。這種情況底下把他抓回來幹嘛?抓一個通緝犯回來讓納稅人養,只是為了替大眾找一個宣洩怒氣的管道而已吧。
群眾的力量往往很大,但卻是很盲目的力量。